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时间:2023-09-22
盐田街道江屋村二期更新项目位于盐田街道,永安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东南侧,东海道与盐田北四街交汇处西北侧。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盐田街道江屋村二期更新项目开发建设用地进行审核。该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拆除用地面积约1.98公顷,批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1.44公顷,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批准建筑面积约8.93万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东海江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权属清晰,符合城市更新土地出让政策的规定,经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六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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